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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05

 

成都医学院

 

 

 

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标准操作流程手册

 

 

 

 

 

 

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ZXGL-04.002.191230

 

一、适用范围

本校老师、学生(须有带教老师)及有业务往来的校外单位。

二、生效日期

SOP文件自201764日生效,版本修正为20191230日。

三、目的

了解各实验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获得实验平台的准入资格。

四、职责

管理人员:遵守实验平台各项SOP的执行和督查。

实验人员:认真履行本SOP内容,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五、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六、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七、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八、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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