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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05

成都医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第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熟练全第一的思想。

第二条 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

第三条 机房设备加电后,管理员不能离开机房,下班时机房动力、照明、总电源必须切断,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在机房内作与上机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

第五条 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第六条 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一切明火进入。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八条 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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