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 放射源及设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学院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学院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3.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3.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4事故风险分析
4.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5处置程序
5.1预防与预警
5.1.1危险源监控
(1) 安全技术措施
① 现场放射源有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筑物内外道路畅通并形成环状,利于消防和安全疏散。
② 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位置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③ 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监测仪现场配备剂量报警仪、便携式监测仪、操作钳、长柄夹具等检测设备和应急工具。
(2) 现场管理措施
①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②岗位巡检人员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③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现场监控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④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年度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5.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直管领导汇报。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学院领导,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学院发出预警信息。
5.1.3信息上报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大小,决定是否上报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和上级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现场人员状态,伤亡及撤离情况;事故影响及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请求协调和支持的事项;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5.1.4信息传递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对外联系人,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通报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6.处置措施
6.1接警与报警
(1)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按照报告程序要求进行上报,并拨打消防电话。
(2)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清发生事故的地点和部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并迅速按照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3)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
6.2紧急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现场警戒保卫组应放射源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
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3)撤离路线
在生产现场设置不同的应急集合地点,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组织人员撤离至指定地点清点人数。按照制定的集合地点,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具体撤离路线,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选择合适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清点人数。
6.3现场急救
当发生超剂量辐射事故时,现场急救人员应穿好辐射防护装备,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互救工作,及时将受辐射的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实施必要的现场救护,待医疗救护组赶到现场后,应立即对受伤害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
6.4应急措施
(1)如现场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相关环保、安全部门汇报情况,配合公安部门配合调查,全力追回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2)如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3)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按专业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汇报情况,请求支援。
(4)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达现场时,当班调度与岗位班长应组织组成临时指挥部,指挥对现场进行初期应急处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进行上报,待指挥部人员到场后进行交接。
(5)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警戒区域,加强现场警戒治安工作,严密注视事故发展和蔓延情况,根据现场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必要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友邻单位请求支援。
(6)生产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车,则按紧急停车程序作停车处理。
(7)消防救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佩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协助事故车间切断或控制事故源。
(8)警戒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设立警戒隔离区,对各出入口进行警戒隔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必要时,在周边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提示。
(9)环境监测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对现场以及周边范围辐射的剂量检测分析,将分析结果上报指挥部,为指挥部确定救援措施和隔离范围提供数据支持。
(10)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配合消防救援组立即对现场受辐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配合做好伤员转移工作。
(11)物资保障组赶赴现场后,依照指挥部指令,对备用物资进行调配,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周边企业发出应急物资调援请求。
(12)抢修恢复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指令,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对辐射事故现场设备的修复、隔离、恢复工作。
(13)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指令,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和与媒体沟通等工作,做好车辆调配工作,以及人员安置和事故人员家属安置等工作。
(14)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15)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16)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善后工作。
7应急结束
7.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辐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辐射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7.2终止程序
单位根据辐射事故处理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撰写应急处置工作的详细书面报告,应急响应结束。
8应急演练
8.1演练准备
(1)演练前要制定演练计划,并且上报安全环保部获得审核批准,演练涉及到的其它所有部门要参与评审,并给出意见。经过审核批准后进入下一环节。
(2)预案涉及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本预案及演练计划的内容,演练时的注意事项、纪律等等,熟练掌握演练中涉及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特殊情况时的逃生方法及路线。
(3)物资供应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演练所使用物资的准备工作。
(4)如需外部支援时,要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8.2演练范围与频率
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自行组织,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演练。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
8.3演练内容
(1)放射源污染事故处理方法;
(2)通信与报警讯号联系;
(3)急救与医疗;
(4)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员工的自我防护;
(5)设置警戒范围和人员控制;
(6)泄露污染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及人员清查;
(7)设备、装置、容器等污染物泄露的应急处置抢险;
(8)向政府主管部门、上级及周边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9)事故的善后工作。
8.4演练实施过程
(1)演练的准备和计划
(2)计划的上报和审批。
(3)成立演练组织机构或指挥部
(4)编制和发布演练的文件(说明演练的目的、内容、时间、做法)
(5)演练的培训
(6)实施演练
(7)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8)改进应急预案
8.5演练的评估
(1)演练前指定专业人员对演练进行评估。
(2)演练时,由评估者在一定位置对参演人员的行为和反应进行记录,对参演人员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
8.6演练总结
(1)对演练目的、场景设置进行评论;
(2)对存在的缺陷和偏差进行总结
(3)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对改进措施的完成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明确。
9附则
9.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大纲。
(1)辐射事故
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故。
(2)辐射事件
指可能引起辐射事故的设备运行故障等,其影响虽未达到辐射事故级别,但若未有效处置将引发辐射事故。
(3)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事件,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9.2预案的实施、解释、备案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解释执行。